监督保障

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04 作者: 院务公开 浏览次数:1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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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制度

维护医院的工作大局,促进社会稳定和医院发展。对外发布新闻须具有新闻价值,体现权威性、指导性、公开性、时效性。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肃。

一、新闻发言人

首席新闻发言人为医院主要领导,例行新闻发言人为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相关业务工作分管院领导及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承担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首要责任,按照新闻宣传工作要求完成新闻发布会工作任务。

二、新闻发言人职责

1.根据医院授权,负责主持或参加医院有关的新闻发布会。

2.负责组织管理本院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发后2个小时内,对如何进行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议。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报院党委审批。

3.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发生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未经医院党委授权或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向新闻媒体公布有关事件的情况。

三、新闻应急

1.新闻应急主要是指处置发生在我院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宣传处置措施予以回应和引导的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安全事件或已经引发公众关注的负面新闻事件等。

2.组建突发事件新闻宣传组,指定相关业务分管院领导为新闻宣传组长,相关科室派人参加,负责新闻应急工作。为有效实行院务公开,增强医院管理透明度,改进和规范医院重大新闻的发布行为,保障患者和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监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特制定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

1、医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2、医院发展形势;

3、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事件;

4、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5、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五、新闻发布的形式

1、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访等发布新闻信息;

2、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3、通过医院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4、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医院有关工作会议;

5、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布新闻信息。

六、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1、涉及全院性、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医院有关会议决议或书记批示进行。

2、例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院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与内容,报分管院长批准。

3、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办公室提出意见,医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批把关或根据医院主要领导批示办理。

七、新闻发布的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

3、参加医院新闻发布会的记者应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会前应填写《采访申请表》,并向健康宣传教育科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采访提纲和提问纲要。

4、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