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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须知

 产妇出院须知

亲爱的产妇朋友: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感谢您住院期间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通过我们精心的治疗和护理,您已经痊愈,祝贺您康复出院!

1 、注意卫生,保持外阴清洁,产后一月内禁盆浴。

2 、加强营养,多食鱼、肉、蛋、新鲜疏菜等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的食物,少食辛辣的刺激性食物。

3 、若恶露(产后阴道流出液)量增多(多于月经量)或有腹痛,腹部伤口或会阴伤口疼痛,发热等不适,请来院就诊。

4 、坚持母乳喂养 4-6 个月以上,保持泌乳通畅,若乳房出现红肿、硬结等,请来院就诊。

5 、产褥期(产后 8 周)内禁房事,恢复同房即应采取避孕措施,顺产后 3 个月可上环,剖宫产后 6 个月可上环。

6 、产后 42 天母婴回院作健康检查,有妊娠及分娩期并发症者,应作有关特殊检查,预防不良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