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性
性,任何把其视为丑陋、罪恶的人。要么,是多多少少都有点心理问题;要么,是没搞清“性”与“欲”的区别。
1. “性”和道德
据说最早的动物两性繁殖发生于距今3.8亿年前的小肢鱼,小肢鱼的交配方式是人类交配方式的原始形态。昆虫的有性繁殖会再早一些,植物的有性繁殖就更早了,貌似可以追溯到31亿年前的绿藻门。
人类对性的丑恶化源自于“道德”这种人类社会约定的规则。实际上,即便是在道德的最初意义上,性也不是被丑化的对象,而被丑化的是不受“管制”的性行为。
和所有有性繁殖的生物一样,人类的性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基因的延续。性行为中的快感也很容易理解为是进化的结果,这是吸引人们进行交配的动力。也就是说,假如人类是通过“一个人把手指捅进另一个人的嘴里”这种方式进行繁衍,那么人类早就灭种了。
那么,“道德”为什么要“管制”性行为?这就要从道德的根本作用来说了。道德的根本作用是维持人类的基本生存结构的稳定性,不至于使该结构瓦解。因此,道德对性行为的管制也是出于这样的目的。但是,什么样的性行为会使人类的基本生存结构失稳呢?这首先必然是我们所熟知的近亲性行为。近亲性行为会繁育出孱弱甚至天生具有生理缺陷的后代,从而严重威胁到种群的生存。因此,道德在这里产生了。人类这种社会性的动物,需要道德规则来限制肆意的性行为。而对群体产生不利影响的性行为,我们可以说其是坏的,甚至是丑陋的、罪恶的。并且基于此观念,性的道德感被建立,它的建立正是为了维持人类生存的最低标准。那么,对危害整个社群生存的性行为的渴望(无论这种危害有多小),我们就可以称其为“欲”。
2. “欲”和文明
由此可见,“欲”的产生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同步。社会化程度越高,就越需要道德来维持社会结构。社会结构越复杂,道德教条就越多;道德教条越多,“欲”就越容易彰显,并且“欲”的内涵也越丰富,从而不仅仅局限于对不受约束的性行为的渴望。它也可以展现为,对无限财富的渴望、对绝对权利的渴望、对万人追捧的渴望等等。因此,文明的进步和人类的堕落是成正比的。人类越进步,道德的限制会越多,同时人类的欲望也就越多,并且愈加的深刻。这就是为什么古之智者都会选择远离人群去修行,或进入山林、或皈依宗教,以摆脱文明化进程所带来的“无限欲望”的折磨。
在此,我们回归到对性和欲的讨论,并把它置于当前的社会环境中来审视。在当前这个文明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中,什么样性行为是正常的?什么样的性行为是不正常的呢?
在性成熟的年纪里,求偶的行为是刻在基因里的程序,它会自然而然的开启。当两个性成熟个体彼此因为对方的生物属性相互吸引,并且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是正常的性行为。关于这一点需要进一步的说明:
1)性成熟时期产生的生物属性的吸引力,会在彼此的主观意识中产生美感,比如对对方具有明显性特征的外形的欣赏,在动物看来,可能是孔雀的尾巴,也可能是狮子的鬃毛;在人看来,可能是女人的丰乳肥臀、也可能是男人的健硕挺拔。这种极为原始的生物属性吸引力是最合理的性行为发生的理由,它顺应自然进化的求偶规律。所以,如果一个人因为你的“外貌”爱上了你,这个人可能是你的追求者中最真诚的那个。而不是我们通常误解的,只爱你的外貌却不爱你的内心的人不值得珍惜,真正爱你的外貌的人也一定爱你的内心,爱你外貌却不爱你内心的人那是别有所图,所图的是基于你的外貌的社会属性。因此,颜控的人可能是保存了基于生物属性的原始人格的人。同时,我们往往会误用柏拉图主义的爱情观,关于爱情我们后面再谈。
2)避免为性行为添加社会属性。正如前述,文明的进步是人类堕落的过程,社会的发展是人类文明进程的具体展现形成。因此,被社会属性浸染的或者基于社会属性的性行为,便可以被冠以“欲”的恶名。比如,最直接的是以利益的交换作为性行为的条件,这里的“利益”可以是直白的货币,也可以是无形的社会资源和机会。
3)避免把性行为本身变成社会属性。也就是说,性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成了一种提高社会地位与展现社会优越感的社会属性。比如,某年过半百的贪官包了一百多个二奶,或某富商睡了许多女明星。这些人从性行为中获取的快感,已经是心理快感远远大于生理快感了。而欲望的恶则是发生于这心理的快感之中。生理的快感是有极限和阈值的,但心理的快感则是个无底洞。基于心理快感的性行为不仅是在制造恶,而且是在传播恶,同时也就是在极大地破坏社会的稳定结构。
4)关于性的道德是随着时代变迁而变化的。我并非提倡婚前性行为,但在这个避孕措施完善,人口流动巨大的现代社会中,相对自由的婚前性行为并不会对社会的基本结构产生危害。反而,在性成熟阶段的性压抑可能会造成心理的损伤,以至于在熬过了性需求高峰期之后,一个人会把性行为变成一种社会属性,而一味地弥补在性的生物属性上的缺失。在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很多人把学习或提升学历作为人生的第一大事。这是因为他们把社会属性视为了人最重要的属性。实则这是一种害人不浅的观念,对此观念的坚信会催生出心理变态者。这与人的本性相违背,人最重要、最基础的属性仍然是生物属性。在性成熟且应该交配的年纪里,把所有精力放在如何增强自己的社会属性、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上,必然会导致自己缺乏性的生物属性的能力和魅力。因而可能会在求偶上屡屡受挫。我并不欣赏极其勤奋和努力甚至不则手段“提升”自己的学霸,这是一种被深刻洗脑才能被社会制造出来的教育产品。并且,这里所展现的也不是真正的勤奋和努力,只是一种被社会属性奴役的惯性动力,以及对欲望的屈服。因为恐惧而学习或者因为欲望而学习的人不会创造价值,只会创造出更多的恶。而这样的人,也会把自己的欲望所带来的人生灾难归咎到他人或者社会的身上,或装出一副可怜无辜的样子,并肆无忌惮地为自己的贪婪和愚蠢而去伤害和报复他人。
总之,在性行为上,生物属性的影响至少要优先于社会属性才是合理的。说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谈论一个社会属性的综合体——婚姻。
在动物社会中并不存在婚姻行为,婚姻是一种人类社会独有的社会行为。它构成了社会结构的基本单元。当然,婚姻产生之初也是为了对性行为进行管制,一是为了避免近亲性行为;二是为了在人类社会中进行相对公平的性资源分配。避免出现像猴群一样的,猴王独占整个种群所有雌性配偶的情况产生。以这样的性权威建构的社会的规模是有上限的。而以婚姻的方式进行性伴侣分配的人类社会,规模则没有上限,这就可以凝聚成更大的生产力和自然改造力,也是利于人类社会持存的。
因此,婚姻成了社会道德的基本形态。无论是一夫一妻,还是一夫多妻,甚至是少见的一妻多夫都是出于这种性资源合理分配以达到社会最优结构的目的。
这么看来,婚姻和性是有一定的冲突性的,冲突的根源是婚姻是社会属性的综合体,而性的基础是生物属性。这也导致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但是,当冲突产生时,我们应该遵循哪种属性?虽然我主张彰显人的生物属性,但并不主张在婚姻关系中彰显。因为,婚姻是一纸契约,是夫妻双方对彼此的承诺。但这个契约怎么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之前就已经约定的,往往这样的约定是口头的甚至是心灵默认的。
当一个人不准备约束或者压抑性的生物属性,使其服从于婚姻的社会属性时,便不应该为了其它的社会属性做出婚姻的承诺。这样便成了由欲望引导的婚姻,这样的婚姻也就容易结出恶果。作为社会属性综合体的婚姻就是为了隔离社会属性所带来的恶。
好的婚姻在物欲横流且堕落的文明社会中是一个好的避风港。相比于社会属性带来的痛苦,生物属性带来的快乐便不值一提了。越是堕落的社会,性的生物属性便越容易被掩盖掉。人们会依据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性行为,就是不会因为生物属性发生性行为,因为他们已经把性作为一种利益交换的资源,精打细算让他们不愿意做毫无意义或者亏本的买卖。这个时候你会发现,恪守契约精神的婚姻是对欲望的节制,因为在这个契约里,双方契约人已经锁定了彼此的价值,不会因为利益的变换而抛弃和出卖对方。所以,当你决定走进婚姻的时候,一定要和对方定下这契约。也不要想和没有契约精神的人结婚,不然可能会被骗的很惨。
当然,如果你们的婚姻是由生物属性诱发的那就最好了。因为,“爱情”藏在性行为的生物属性之中。
说到爱情,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它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人类思维的发明。甚至在柏拉图的意义上,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的理念,与肉体无关。既然这样,为什么我要说爱情藏在性行为的生物属性之中呢?这就要从人类为什么发明“爱情”这个概念说起了。
有一种说法是越崇尚什么、越张扬什么、就越缺乏什么。“爱情”便顺应了这种说法。人类社会普遍缺乏“爱情”,因为太多太多的人深陷于社会属性所带来的欲望泥潭之中,早就忘记了他们的生物属性,所以也就没有了爱情。突然有那么一对年轻人,因为生命的原始力量、生物属性而不顾及社会属性的障碍非要在一起,就会成为人们广为传颂的经典爱情故事。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
相比之下,动物甚至植物则不会这么痛苦。他们本能地因为生物属性相互吸引,顺理成章的发生性行为。即便在高级哺乳动物或灵长类动物社群中,所谓的社会属性作用都是微乎其微的,起到主要作用的就是它们的生物属性。因为,爱情对于动物来说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而在所谓的文明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中,爱情简直就是精神的奢侈品啊!
爱情是什么?它绝不是一种情绪,而是一种态度,即真诚。你见过哪个动物和动物交配还是为了对方的一亩三分地,还是为了对方的别墅、豪车、社会地位?这些统统都没有,只是满身散发的性的诱惑力。所以,动物之间的性行为都是真诚的,所以我们渴望的爱情对它们来说太正常不过了。相比之下,没有真诚的文明社会,哪里还有爱情的踪迹呢?偶然蹦出来一两个爱情的火花,就被人奉为至宝、传为佳话。
这基于生物属性的真诚被我们称为契约。契约不仅是爱情的基础,也是所有形式的爱的基础。而实际上,这世界上的爱也就只有一种,我们所区分的出来的不同的爱,都是基于不同的社会关系而定义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不同于老师和学生之见的爱、不同于夫妻之间的爱、也不同于领袖和子民之间的爱。但抛开这些社会关系,剩下的就只是真诚本身了。人类需要用契约来定义真诚,那是因为人类已经知道如何不真诚,并习惯于不真诚了。而其它生命还不知道怎么不真诚,因此也就不需要用所谓的契约来规定真诚的基础和形式。
总之,契约精神是人类保持真诚并维护爱情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