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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次数: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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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康宣传教育科全面负责院内、院外(辖区)的健康教育的计划、实施、总结、改进等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院内、院外(辖区)健康教育网络,三大部由部门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本部门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门诊、医技等相关科室健康教育由本部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各单位健康教育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妇幼健康教育工作。

三、建立健康教育例会制度、督导工作制度,院内每季度不少于两次健康教育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教育督导,采用问卷调查,现场询问查看资料,进行健康教育质量评价;院外按辖区健康教育管理办法执行。

四、建立健康教育培训制度,院职工、辖区成员单位健康教育联络员每年参加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培训不少于一次,同时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新进人员培训,护理部、医务出开展的健康教育相关学科培训纳入健康教育培训,以全面提高健康教育专业水平。

五、规范健康教育处方制作与发放,健康宣传教育科统一设计、编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单、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以电子版、纸质版等形式发放给院内科室、区县妇计中心使用;健康宣传教育科负责管理医院的健康宣传资料,做好健康教育处方领取登记;科室根据业务需要,可申请印制科室业务需要的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内容的科学性由申请科室科主任审核,完成企业微信申请后,由健康宣传教育科统一印制。

六、规范管理健康教育阵地,在医院内、门诊大厅、候诊室、病区等醒目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宣传资料取阅架,利用大屏幕等传播健康教育知识,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七、规范开展门诊患者健康教育,门诊各科工作人员采取口头讲解、发放健康宣传材料、健康教育处方等方式,开展就医指导、疾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缓解心理压力、饮食营养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医生将健康指导内容记录在病历中;门诊不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及时了解群众对健康教育的需求。

八、规范开展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健康教育责任人,护士长为医院健康教育网络联络人,督促检查本科室医护人员对患者入院、院中和出院的健康指导,每月召开医患座谈会,开展健康知识讲解、讲课,如健康知识小讲堂等,宣传妇幼保健常见病等知识,开展个性化指导,发放个性化健康指导资料。

九、规范开展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妇学校要求具有资质的人员任教,年初制定全年课程计划,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课程,解答孕产妇问题,开展健康教育类问卷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适合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公益活动,做好各类健康教育工作的归档;辖区成员单位开设的孕妇学校按我市孕妇学校标准化建设执行。

十、定期组织院内、院外辖区成员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活动通知、图文、总结收集、归档等。

十一、规范开展禁烟宣教,全院各处设有醒目统一的禁烟标识,会议室严禁吸烟,医务人员有责任劝阻患者以及家属在医院内吸烟。

十二、建立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对各部门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作为每年评选评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