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关于在全市开展“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浏览次数:9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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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实验显示,在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时,双方不戴口罩的感染几率达到90%;未感染者佩戴口罩时的感染几率达到30%;感染者佩戴口罩时的感染几率达到10%;双方均佩戴口罩的感染几率降至1.5%;双方均佩戴口罩且保持2米以上距离的感染几率为0。每个人都应牢记自己才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防护,配合防控,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为此,决定在全市开展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淮北市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
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范围。


二、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

 

1. 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建议佩戴N95口罩);

 

2. 市内公共交通、出租网约车辆等驾乘人员(建议佩戴N95口罩);

 

3. 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建议佩戴N95口罩);

 

4. 商场超市、餐饮、网吧、KTV、酒店旅馆、文体场馆、服务办事大厅等其他类似公共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

 

5. 个体经营者、农贸和集贸市场、交通场站和景区景点从业人员。

 

6. 患有慢性基础性疾病人群(建议佩戴N95口罩);

 

7. 家里有人发热或者感染新冠情况下的家庭成员(建议佩戴N95口罩)。

 

三、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1. 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建议佩戴N95口罩);

 

2. 乘坐厢式电梯和密闭交通工具;

 

3. 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4. 户外场所有聚集性的人员;

 

5. 参加各类演出、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6. 自己出现发热、咳嗽或者打喷嚏等(建议佩戴N95口罩);

 

7. 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建议佩戴N95口罩)。


四、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
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六、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八、对因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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