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快建设服务型事业单位的步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对象
医院各科室。
第二条 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院务公开领导组织的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二)公开内容。是否按照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和目录规定的具体内容,全面、真实地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和多层次进行公开;
(四)监督保障。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公开效果。部门和行业作风、工作效能、群众评价状况。
第三条 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自评与组织考核、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院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科室进行考核,并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条 考核评议的结果运用
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
次。
考核结果作为医院评选进行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考核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因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