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告 (第十六号)

发布时间:2020-03-17 作者: 站点管理员 浏览次数:13123
[字体:  ]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呈现扩散态势,部分国家疫情发展较快。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拟入境来(返)淮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员,应提前48小时向所在社区(村)、接待单位或宾馆(酒店)联系报告,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抵淮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接待单位或宾馆(酒店)如实申报、主动登记,自觉接受健康管理和防控措施。

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宾馆(酒店)等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动态摸排本单位境外来淮人员,并及时报告县区疫情防控部门。

三、所有境外来(返)淮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对于户籍地或居住地属于淮北的以及在淮工作(务工)的入境来淮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主动申报、主动接受集中隔离观察的,免除隔离观察期间的食宿费用;对于通过摸排或群众举报发现而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四、境外来(返)淮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主动登记、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隔离、治疗、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敬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境外来(返)淮人员的违规行为。

主动报告或监督举报电话:

淮 北 市  0561-3198508、3198300

濉 溪 县  0561-6063811

相 山 区  0561-3190052

杜 集 区  0561-3090139

烈 山 区  0561-4685112

市公安局  0561-110、3096110

 

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