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关于淮北市妇幼保健院车辆维修保养招标公告部分条款修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3 浏览次数:12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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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法》有关条规,现对我院车辆维修保养招标公告部分条款作以下修改:

一、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第三条“经营场所位于淮北市相山区区域内”修改为“经营场所位于淮北市辖区内”。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第四条“淮北市车辆维修理事单位”修改为“淮北市车辆维修理事单位或特约维修授权服务单位”。

三、开标时间“2017718日”修改为“2017718日上午830

四、开标地点:淮北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者中标,招标方在以后合作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随时解除合约。

六、评标办法:

(一)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按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时签名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具体评分标准见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定点招标评分表。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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