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全高清腹腔镜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二○一七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一、总 则…………………………………………………6
二、磋商文件…………………………………………………6
三、投标文件…………………………………………………7
四、开标和评标………………………………………………12
五、定标………………………………………………………15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6
七、 废 标……………………………………………………17
八、投标纪律要求……………………………………………17
九、支付货款…………………………………………………18
十、质疑和投诉………………………………………………1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9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28
第五章 采购项目及要求…………………………………………31
第六章 评标办法…………………………………………………35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40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原装进口全高清腹腔镜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F17001
二、采购项目: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原装进口全高清腹腔镜系统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原装进口全高清腹腔镜系统 1套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设备生产、经营企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生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的设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本项目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培训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参与投标。
7)在本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8)在规定的时间、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磋商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下载: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医采网(http://www.okyc.net/)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bfybj.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投标现场交纳,投标截止时间未交纳作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不得采用现金交纳,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中以转账形式交付,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和采购项目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1份,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取得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未按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查询到、以其他方式缴纳或无法取得凭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
收款单位: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银行帐号:5519 0247 3610 40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十、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席蕊 联系电话:0561-3116809
代理机构: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邮编: 230088
咨询电话/传真:0551-65311145 联系人:吴女士
电子邮箱:5200570@163.com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 二期G4楼E区9层 邮编: 230088 咨询电话/传真:0551-65311145 联系人:吴女士 电子邮箱:5200570@163.com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原装进口全高清腹腔镜系统项目 |
4 |
采购文件编号 |
CF17001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6 |
控制价 |
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控制价如下:100(单位:万元)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交货时间、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
10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11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考察现场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13 |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五个工作日内。 |
14 |
分包履约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
15 |
磋商文件澄清和答疑 |
1、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请在2017年3月24日17: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5200570@163.com,以便我们统一答复,我们的答复将在发布公告网上(不含转载)公布,请投标人关注,逾期的质疑要求,概不受理,开标后不得对磋商文件的内容或条款提出质疑。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26项投标截止时间。 |
17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不得采用现金交纳,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中以转账形式交付,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和采购项目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1份,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取得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未按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查询到、以其他方式缴纳或无法取得凭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银行帐号:5519 0247 3610 401 |
19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20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2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22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
23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24 |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
25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
26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接收人: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27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10%,在合同签订前向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指定账户缴纳。 |
28 |
成交服务费 |
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29 |
付款方式 |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
30 |
交货完工日期 |
本项目参考交货完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投标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合理最短的完工交货日期。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是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代理机构”)。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磋商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采购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同时在发布公告(不含转载)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在发布公告(不含转载)网上发布。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
7.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可能造成在评标时不被充分认识并理解,对此造成的任何结果投标人自负。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取消中标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1)本次磋商要求一次谈判,两轮报价。即磋商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且至少要经过两轮报价(开标现场唱标价除外),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等于上一轮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最终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要求偏离表;
(4)产品技术支持或证明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检验报告等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5)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7)产品验收清单(应注明如: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厂家等)。
(8)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13.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国家规定证件合一,提供按国家规定办理的证书);
(3)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商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非生产厂家投标,须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国内总代必须出具其代理资格证明;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和投标人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
(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12)商务条款偏离表;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培训必须为免费培训);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3 投标文件要求证照复印件复印清晰、目录页码标注清楚明确。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帐,并在开标前提供转账凭证和复印件,此转账凭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15.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转帐,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15.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5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足额成交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相应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订成册并逐页编码。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8.2投标人应按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在袋中,且在袋上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同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7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3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便若其投标被拒绝时,能原封退回;
18.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再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注明 “开标一览表”字样;
18.5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
18.6如果未按本须知第18.1、18.2、18.3、18.4、18.5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大会,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1.3开标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1.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21.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7采购人将作开标记录,由监督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签到时间的相反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
23. 评标
23.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谈判)小组负责。
23.2磋商(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可委托专家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法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单位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秘书组完成评审专家交办与评审相关事务。
23.3磋商(谈判)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3.4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磋商(谈判)小组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5 在评标期间,磋商(谈判)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6 磋商(谈判)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磋商(谈判)小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7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8 磋商(谈判)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3.9 磋商(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评审认为其价格高于市场价的可以否决投标。
23.10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编制的;
(6)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3.11 对包内合格投标人不足二家的处理:经采购方同意,现场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式现场改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可以在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提高采购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标准。如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可以拒绝采购,重新挂网采购。
五、定标
24. 定标原则
根据磋商(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第一、第二、第三)名单,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5. 定标程序
25.1 磋商(谈判)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单一来源采购的,由磋商(谈判)小组直接与单一投标人进行面对面商谈价格、技术、服务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 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5.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布采购公告(不含转载)的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 履约保证金
30.1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0%向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指定账户缴纳。
项目实施完成以后,投标人货物或服务经验收达到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且无质量问题,在交货验收合格且采购单位正常使用三个月后,将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本履约保证金。如未达到磋商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 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 验收
32.1 成交供应商交货时,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
32.2 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交货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货物或服务的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后,视为验收合格。
七、 废 标
33. 废标的情形及采购方式的变更
1)本次项目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且采购人不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采购方式的变更:
为提高采购效率,在本次项目采购出现以下情形的,经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进行采购方式变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对只一家投标的包别,直接改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投标纪律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支付货款
35.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36.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的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的质疑或超出规定的质疑期限,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质疑电话:0551-65311145 联系人:吴女士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楼E区9层 邮 编:230088
37.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内作出答复的,质疑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书面实名形式进行投诉。
38. 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按磋商文件及有关规定的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利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不良记录。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三、 制造商家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日期: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
1、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授权经销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授权产品、授权人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的鲜章。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 (万元) |
投标总价 (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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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投标人可自行补充。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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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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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商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条款号 |
采购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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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必须按照采购项目的要求对应填写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中所有商务响应(包括无偏离、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
2.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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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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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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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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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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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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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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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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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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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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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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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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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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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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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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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条款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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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必须按照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中所有技术响应(包括无偏离、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
2.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投标人评标现场二次(多次)报价表
投标人第 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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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范围 |
全部 |
磋商总价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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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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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报价表》由投标人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单独打印后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场备填(一式三份,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注: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格式不限,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本项可不提供;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本项可不提供;
5、投标人为生产商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7、非生产厂家投标,须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国内总代必须出具其代理资格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适用);
9、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1、本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12、磋商公告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规定的材料。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本章内容作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主要依据(后附本项目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原装进口高清腹腔镜系统项目
资格性审查表
采 购 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编号:CF17001
序号 |
投标人 |
资格证明文件(三证合一按新证审查) |
投标函 |
投标保证金 |
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
结 论 | ||
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 代码证 |
税务 登记证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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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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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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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只需填写“有/满足(√)”或“无/不满足(×)”。
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磋商(谈判)小组主任签字:
磋商(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原装进口高清腹腔镜系统项目
符合性审查表
采 购 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编号:CF17001
序号 |
投标人 |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
厂家或经销商授权(如适用) |
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和登记表(如适用) |
产品技术白皮书(如适用) |
法人授权书 |
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
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
结 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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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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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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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法人直接投标时无需出具法人授权书。
2、表中只需填写“有/满足(√)”或“无/不满足(×)”。
3、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磋商(谈判)小组主任签字:
磋商(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第五章 采购项目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原装进口全高清腹腔镜系统 |
1套 |
二、货物需求
(一)原装进口全高清腹腔镜系统
一、全高清摄像主机1套
1、全高清摄像系统
2、图像传感器:3×1/3CCD晶片,图像采集和输出比例具有16:9和4:3两种;
3、全数字化摄像系统,数字化源采样,量化电平:≥10bit;
4、输出像素≥1920*1080P,或水平分辨率≥1100线。
5、图文处理系统:完成手术中动静录像及拍照的存储,图片能打印功能;
6、摄像主机及摄像头均采用逐行扫描;扫描速度:50/60帧/秒;
7、摄像头具有光学变焦或数码变焦;
8、具有专业手术模式:关节镜、泌尿外科镜、鼻窦镜、腹腔镜、宫腔镜等手术模式,根据手术不同,进行相关设定;
二、氙气冷光源1台
1、灯泡≥300W,通用性强,可接任何牌光纤及同类硬软性内镜
2、使用寿命≥1000小时,并实时显示小时数, 1000小时内保修;
3、色温≥6000K;
4、电器安全一类认证。
三、高清监视器1台
1、尺寸≥26寸,高清医用监视器;
2、有效分辨率≥1920*1080;
3、信号输入方式:BNC 复合视频信号;S-VIDEO、Y/C信号; RGB分色信号;HD-DVI数字信号; HD-SDI数字信号输出。
四、全自动气腹机1台(含钢瓶管及连接器)
1、最大流速≥20升/分
2、气腹压力控制:自动检测控制,数码显示流量,当腹压过高或气瓶气体不足时有声光报警等;
注:1)摄像系统、气腹机、监视器、冷光源必须为同一质量层次,同一进口品牌产品。
2)台车一辆(腹腔镜专用标准台车)。
(二)腹腔镜器械技术参数:
一、妇科器械
1、腹腔镜 0º高清分辨率的光学镜10mm 1根;
2、腹腔镜 30º高清分辨率的光学镜10mm 1根;
3、穿刺套管4套,10mm及5mm(各两套);15mm穿刺套管一套
4、转换器1个,10mm转5mm;
5、弯分离钳4把,5mm;
6、弯剪2把,5mm;
7、无损伤抓钳1把,5mm;
8、双极电凝钳2把,5mm;有齿
9、双极导线1根,单极导线1根;
10、电凝钩1把,5mm;
11、冲洗吸引管1根,5mm;
12、举宫杯1套(大、中、小号)
13、持针器弯2把,5mm.;
14、气腹针3根,(加长型1根);
15、注射针1把,0.7mm;
16、纤维导管束2根,4.8mm,长250cm。
17、肌瘤粉碎器1套、肌瘤抓钳1把,10 mm.
小儿外科器械:
1、30º斜视镜 5mm 2根
2、穿刺套管 3mm 2根
3、纤维导光束 3.5mm 1根 3m长
4、气腹针 1个,10cm
5、弯剪 3mm 1把
6、解剖抓钳 3mm 2把
7、抓钳 3mm 1把 ,5mm尖嘴2把,无损伤3mm1把 ;
8、解剖电极 L型带单极电凝的连接销 3mm 1把
9、超微持针器 3mm 1把 直型手柄,有锁齿,20cm
10、冲洗抽吸套管 5mm 1把
11、双向开关 1个
12、打结器 直径3mm,长度30cm 1把
13、穿刺导管 5mm3根
注:1、以上器械可高温高压消毒。
2、腹腔镜器械、常用耗材和易损件的需单独报价,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录及价格。
3、投标人需承诺所投产品为市场正常流通产品,不得为停产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提供同型号同配置货物清单(或原厂配置清单),不能换低配置型号,否则将拒绝投标。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谈判)小组负责。磋商(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磋商(谈判)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 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第24、25条)
4. 评标方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业绩、售后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5.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谈判)小组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的要求;
(6)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磋商(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磋商(谈判)小组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磋商(谈判)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5.5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加权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40% |
4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
2 |
设备技术参数响应21% |
21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所有参数要求的得21分,较小偏离可以满足使用需求的得19分≤得分<21分,较多偏离可以满足使用需求的得15分≤得分<19分,(如果某项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或厂家专有,并且投标人提供了相关偏离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满足用户方需求的,则不扣分)。 |
以提供的产品技术证明资料为依据(如:白皮书、彩页、检验报告等),无资料支持的参数将不予认定。 |
3 |
高配加分3% |
3 |
要在投标参数中有体现,对产品性能有实质性提升的才视为高配,高配项一般的得1分,较多的得2分,最多得3分。 | |
4 |
设备综合性能25% |
25 |
由评委对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功能、性能、质量、运行稳定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优秀的18分≤得分≤20分,良好的16分≤得分<18分,一般的13分≤得分<16分。 | |
5 |
相关业绩4% |
4 |
所投设备自2012年1月1日(含)以来相关类似案例(以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为准):1个类似案例得3分,每增加1个类似案例加0.5分,最多得4分。 |
以销售合同为评审依据 |
6 |
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5% |
5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最终供货服务能力、故障解决能力、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承诺情况等进行独立打分,最低要求为2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修复的,以保证用户的正常运行。分为: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不提供承诺的得0分。 |
以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承诺为准 |
7 |
交货完工日期1% |
1 |
满足交货完工期限得1分,超出交货完工日期的得0.5分 |
以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承诺为准 |
8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1% |
1 |
投标文件制作精细,资料目录页码编排规范,编写无错误得1分;投标文件制作较精细,资料目录页码编排基本规范,编写有微小错误得0.6分≤得分<1分;投标文件制作一般,资料目录页码编排基本规范,编写有微小错误得0.5分。 |
以投标文件为准 |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原装进口全高清腹腔镜系统项目(项目编号:CF17001)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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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____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____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